17-省重点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

发布者:赵丹发布时间:2017-04-17浏览次数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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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土木工程环境灾变与结构可靠性重点实验室

学生实验守则

一、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内实验,不得迟到、早退,无故不参加实验者,以旷课论处。学生需要在课外自由进行实验时,必须填写实验申请单,执行学院有关规定,并得到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同意,方可进行。

二、在进行实验前,必须做好预习。阅读实验讲义、实验指导书及设备使用说明书,明确实验性质、目的、任务、步骤,写好书面实验报告,不预习者不得做实验。

三、进入实验室后,要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,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。

四、在实验过程中要集中精力,认真操作,仔细观察,做好记录,不得马虎从事,不得抄袭其它组的实验数据,以达到巩固理论,培养独自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

五、在实验过程中,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停止实验,保持现场,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指导教师报告,待查明原因,并作出妥善处理后,才能继续进行实验。

六、实验完毕后,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。要把实验用的工具、器材等整理放好。当面向主管人员交待清楚,在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七、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、凡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物品,一律不准动用。

八、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,致辞使损坏者,根据情节要给予批评或处分,并要按规定赔偿损失。

九、实验室要保持清洁、卫生,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纸屑杂物,养成文明作风。

十、凡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,必须遵守本规则,否则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验。

  

  

江苏省土木工程环境灾变与结构可靠性重点实验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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