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土木工程环境灾变与结构可靠性重点实验室
实验室吊车安全操作规程
1、为保证实验室吊车的安全正常使用与维护,特制定本实验室吊车安全操作规程。
2、吊车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,必须熟悉掌握行车的构造性能,熟知日常保养规则。
3、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、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。
4、进行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,应鸣声示意。
5、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。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吊车性能及其起重能力,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,司机应拒绝执行。
6、起吊作业时,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,严禁对人员进行起吊。
7、不得超负荷起吊,特殊情况需起吊的,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,并有专人现场监护。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。
8、严禁斜吊、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,现场浇注的构件或模板,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起吊。
9、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,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。起吊零星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,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。
10、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,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~
11、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,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。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,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,严禁带载自由下降。
12、起重所用钢丝绳,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。
13、吊车钢丝绳的使用,其规格、强度必须符合该吊车的规格要求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、排列整齐,放出钢丝绳时,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,安装或拉出钢丝绳时应防止打环、扭结、弯曲和乱绳,不得使用扭结、变形的钢丝绳。
14、钢丝绳上允许在端头处有接头。采用偏结固接时,偏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,并不得短于
15、每次使用前都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查,钢丝绳磨损其直径减少7%时应更换。
16、起重吊钩、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更换:
1)表面有裂纹、破口、严禁补焊,应更换;
2)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。
3)挂绳面磨损超过10%。
4)心轴(销子)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~5%。
江苏省土木工程环境灾变与结构可靠性重点实验室
2011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