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g-7-省重点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条例

发布者:赵丹发布时间:2017-04-17浏览次数: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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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土木工程环境灾变与结构可靠性重点实验室

物资管理制度条例

  

实验室是高等院校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实验基地,管好用好物资设备是实验室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。建立合理的物资管理规章制度,以保证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。经实验室办公会决定,特制订下列管理条例:

一、仪器、设备的增置和验收

1、实验室增置、自制和更新仪器设备,必须本着勤俭节约办事业的精神,根据供货及经费的可能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,有计划有步骤地增置以教学、实验经费及科研项目添置的仪器设备。产权所有权属中国矿业大学。

2、提出仪器设备添置计划的课题组或个人,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,事先向主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主任提出书面申请,阐明添置仪器设备的名称、型号规格、用途、数量及金额。由审查人员根据我室现有设备的情况,提出意见,以免造成重复添置和不必要的浪费。大型仪器设备由实验室办公会根据仪器实际情况研究决定。新增仪器设备由校设备处协调统一组织选购。

3、新增的仪器设备(包括自制、调入、赠送)均应先由仪器管理员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,再办理登记借用手续,有关原始技术资料由仪器室分类归档。

二、固定资产的管理

1、凡作为新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,按照先验收入库后借用的原则,填写财产增置单经办人一项需本所在编人员签字并办理借用手续,经加盖实验室和管理员章后生效,然后经实验室主任签字、盖章再到校设备处管理入帐、盖章。使用人凭盖章后的财产增置单连原始发票向财务科报销。否则一律不予报销。固定资产号必须贴在购置的仪器设备上。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,原件分类归档仪器室保存,复印件出借。

2、加强实验室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、定期检查、及时维修,使本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。所有仪器、设备、低值易耗品、工具、量具、办公桌、电脑桌、家俱、保险柜及耐用物品借用、领用或采购,全部办理登记,实行有偿使用。课题组新购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一次性给课题组享受仪器价值100%的免费无偿使用,以资鼓励。

3、实验室的固定资产,一律不得随便拆改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,先报仪器管理员登记,办妥一切手续,管理员向实验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,然后审批。

4、校内其他实验室欲借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,根据实际情况,酌情可借,事先需实验室在编人员负责办理借用手续,实行有偿使用。借出和收回时应双方共同验收。损坏照价赔偿。

5、校外单位欲借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,原则上不出借,特需借用应去校设备处联系,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实验室在编人员负责办理借用手续,支付押金后,方可出借,并按规定收取租用费。损坏遗失照价赔偿。高、精、稀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。

6、清理实验室各办公室、试验室的财产,办理登记借用手续,确立各室在编人员管理责任制,建立各室财产使用档案,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钥匙。

三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

1、领用100元以上,800元以下物品,需持设备处发的低值易耗品登记簿经仪器设备管理员的登记、盖章,办理借用手续,到设备处各仓库领用。实验室公费添置的实行有偿使用。

2、器材领用单由实验室仪器管理员专人负责发放,并进行登记,加盖实验室和管理员章后才生效。每次限额盖章。

3、领新的器材领用单,必须交回旧领用单,并对器材领用单领出的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物品进行登记,办理借用手续,用完收交实验室。公费领用的耐用品实行有偿使用。

4、研究生及流动人员离室,凭流动人员进(离)室通知单到仪器室办理借用物品归还手续。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,方可离校。

5、损坏及遗失物品,需写出报告,填写损坏清单,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制度及实验室制订的制度赔偿(损坏按5年折旧率赔偿)或承担修理费,特殊情况需另报告,经审核后,报领导批准,酌情减轻赔偿处理。

四、资源的分配

1、实验室的仪器、设备(包括大型设备)、物资、材料、电脑桌、家俱、办公桌、保险柜,需要全面调整,资源实行合理分配,分配原则是:

a. 首先保证实验室、学院的工作需要;

b. 保证学科带头人、重大课题组负责人的需要;

c. 保证为学校、学院、实验室公共服务、工作量大确实必需的相关工作人员。

2、废旧物品(仪器、设备、试验台、家俱、办公桌、材料、基建物品等)报废处理实行主管主任负责,管理员统一登记,报校设备处申办。

3、严禁未经同意、或未办理出借手续,私自乱拿仪器设备;未经许可不准乱拿别人使用(已办出借手续)的仪器。追回任意乱拿、占为私有的集体财产,并给予经济罚款,对拒不执行的要采取经济赔偿和罚款处理,且给予行政处理并进行通报。

4、严禁拆卸仪器与设备。确实因科研需要拆卸设备的,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。

五、物资材料管理

1、实验室现存的所有物资(包括钢材、有色金属、有机材料、电机、油泵、油马达、油缸等)都属实验室公有财产,必须实行有偿购买使用,拆价购买经费收交实验室财政。

2、加工设备,起运设备使用实行有偿计费,经费收交实验室财政。

3、各科研试验台实行收费使用,经费收交实验室财政。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江苏省土木工程环境灾变与结构可靠性重点实验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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